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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通告2020年 第41号 关于发布医用成像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3项指导原则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用成像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有源植入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和《口腔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医用成像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2.有源植入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3.口腔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20年6月22日

本站发布时间: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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