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2017〕68号-2017-09-16发布
人社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
2017-09-16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这些职业资格基本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的行业领域,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的条件和要求。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职业资格目录明确了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实施机构和设定依据,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的问题。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2013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务院要求,连续7批集中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70%以上,进一步降低了就业创业门槛,有力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感受明显。在“七连清”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经与各有关部门反复协商并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初步形成了我国职业资格目录框架。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目录,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实现了职业资格清理由“治标”到“治本”的关键性转变,对于提高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涉及人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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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实施部门 |
资格 |
设 定 依 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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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焊工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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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 |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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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
2电工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水平 |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38号、第666号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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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 |
3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水平 |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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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安装施工人员 |
4电梯安装维修工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
水平 |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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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
《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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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员 |
6防水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水平 |
《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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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屋建筑施工人员 |
7砌筑工、8混凝土工、9钢筋工、10架子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水平 |
《关于印发汽车运输调度员等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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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人员 |
11锅炉操作工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
水平 |
《关于印发紧急救助员等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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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人员 |
12机床装调维修工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
水平 |
《关于印发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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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装工具制造加工人员 |
13模具工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
水平 |
《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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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机械热加工人员 |
14铸造工、15锻造工、16金属热处理工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
水平 |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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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机械冷加工人员 |
17车工、`18铣工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
水平 |
《关于印发假肢师等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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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钳工、20磨工、21冲压工 |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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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电切削工 |
机械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关于印发锁具修理工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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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人员 |
23制冷工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
水平 |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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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木制品制造人员 |
24手工木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水平 |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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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人员 |
25评茶员 |
供销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水平 |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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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康复矫正服务人员 |
26眼镜验光员、27眼镜定配工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
水平 |
《关于印发农业实验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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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汽车摩托车修理技术服务人员 |
28汽车维修工 |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水平 |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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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美容美发服务人员 |
29美容师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
水平 |
《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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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美发师 |
《关于印发线务员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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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生活照料服务人员 |
31育婴员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
水平 |
《关于印发第七批速录师等1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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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保育员 |
《关于印发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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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有害生物防制人员 |
33有害生物防制员 |
卫生计生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水平 |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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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安全保护服务人员 |
34保安员 |
公安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水平 |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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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安检员 |
民航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关于印发大地测量员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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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智能楼宇管理员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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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安全评价师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
《关于印发大地测量员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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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人力资源服务人员 |
38劳动关系协调员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
水平 |
《关于印发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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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关于印发民航安全检查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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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
40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
水平 |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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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餐饮服务人员 |
41中式烹调师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
水平 |
《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天线工和电影放映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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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中式面点师、43西式烹调师、44西式面点师 |
《关于印发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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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茶艺师 |
《关于印发电信业务营业员等四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