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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标准的公告(2009年11月02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09年 第65号


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复核检查标准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工作,落实研究机构监督检查和品种核查相结合的工作要求,根据我局和卫生部《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203号)要求,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标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标准——机构部分(A1-7)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标准——专业部分(B1-5)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标准——伦理委员会部分(C1-10)
  附录1: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文件检查清单
  附录2:临床试验方案内容列表

   附件下载: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标准的公告(2009年 第65号)

 

本站发布时间: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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