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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健委 湖北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试行)(2020年12月8日)

湖北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鄂卫通〔2020〕5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机构:

为加强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特医食品临床合理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我委组织制定了《湖北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湖北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

本站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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